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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社保机构一、补充养老保险金能继承吗职工未到退休年龄死亡,死者家属或法定继承人可凭职工死亡证明和“存储单”到区,一次性领取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金如何领取: 1.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金。 2. 如果员工在职期间去世,其法定继承人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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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补充养老保险的方式如下: 1、到达退休年龄一次性领取; 2、员工在职期间死亡由其法定继承人领取; 3、出国定居提前领取; 4、重大疾病无劳动能力的提前领取。 这是由于其补充养老保险本身具有的社会保险性质决定的,所以员工无论何种原因辞职,除了上述情况一般不能领回保险金。所以,员工离开单位后其个人帐户仍由经办机构管理。 领取补充养老保险的条件如下: 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 2、出国、出境定居并办理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的; 3、与本市用人单位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户籍迁出本市或非本市户籍与本市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从业人员死亡的。
补交养老保险是企业在国家统一制定的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在履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义务后,专门为本企业职工制定的附加保险。企业补缴养老保险在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处于第二层次,是企业对国家为企业职工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的补缴和完善。
补充养老保险是什么?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有哪些特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不具有强制性和盈利性而是一项企业福利制度,是企业人力资源战略重要组城部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养老保障“多支柱”战略的重大制度安排,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国家养老金、个人储蓄性养老金一起构成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 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责任主体是企业,是企业依据自身经济状况建立的企业保障制度,企业或职工承担因实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产生的所有风险;国家或政府作为政策制定者和监管者不直接干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管理和基金运营,其主要职责是制定规则,依规监管 三、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必须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必须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必须已建立完善的集体协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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