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两车同时掉头相撞谁的责任,一、两车同时掉头相撞谁的责任《自撤办法》第二条对事故责任认定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一方负全责的情形:交会车发生事故,...
当然有责任,只要死亡方家属有证据证明,这起事故是由交警在追车中影起的责任,可以危险驾驶罪向法院起诉。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另外,交警划分的事故责任会影响到赔偿责任的承担比例,因为赔偿责任是以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事故是在江苏-徐州发生的吗?有没有交警介入事故了?车辆有做过鉴定吗?鉴定结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你关心责任如何划分,是不是想知道最终的赔偿责任该如何承担?
首先,应由交警确定事故责任,根据事故责任确定损失承担,一般酒驾发生车祸是要承担全责的。
(1)车被拖走后,交警会在违章地点贴上一张“车辆拖移告知单”。(2)告知单上写有违章车辆被拖去的停车地址(一般是离违章地点最近的停车场)以及交警的联系方式。(3)需携带上、和违章通知单,然后去交通队交罚款开放车单去办理手续。(4)违章车主接受完处理,就可以到停车场领回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7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906人已浏览
6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