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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起诉五个女儿宣判结果了吗?

2022-10-10
据介绍,年过八旬的原告代福祥、蔡云霞夫妇育有5个女儿代小娴、代小腾、代小东、代小婷、代小林,代福祥,蔡云霞夫妇一直随大女儿代小娴生活。因夫妇二人年迈多病,代小娴、代小腾等5姐妹在赡养父母问题上发生纠纷,除代小娴、代小林外,其余3人未能很好的履行赡养义务。于是,代福祥、蔡云霞遂将五个女儿诉至法院,要求她们分别给付两名老人每月生活费各200元,并分担蔡云霞住院除保险报销后的医疗费7688元,且两位以后生病治疗费用由五个女儿分担。诉讼过程中,原告蔡云霞因病去世,二女儿代小腾因中风致生活不能自理无赡养能力,代福祥向法院申请撤回了对其的起诉。考虑到原告体弱多病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决定到原告家中巡回开庭审理该案,原告及四被告均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中,原告代福祥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四被告分担蔡云霞的医疗费和丧葬费共计14564元,并每月给付赡养费300元。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各方的陈诉和意见,休庭后因循利导,从情理到法理,对老人的几个女儿进行思想疏导和教育,四被告均表示将履行赡养义务。因其中一名被告不愿调解,法庭将定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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