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内容(一)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性能;(二)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工作环境和人员的操作技能;(三)保证量值统一、准确的...
计量纠纷当事人对检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仲裁检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诉。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进行的仲裁检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提出计量认证申请后,省级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指定所属的计量检定机构或者被授权的技术机构按照本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由接受申请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发给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未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不得开展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在调解、及案件审理过程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改变与计量纠纷有关的计量器具的技术状态。
已经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需新增检验项目时,应按照本细则有关规定,申请单项计量认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87人已浏览
1,184人已浏览
1,205人已浏览
1,0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