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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二十五岁,女年二十三岁的初婚为晚婚。 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妻,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天数。双方享受...
取消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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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了。2015年12月2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在草案中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儿童政策,草案中删除了晚婚晚婚夫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规定。根据修正案的草案,从2017年1月1日起取消晚婚假期,取消晚婚假期。
你说的是什么时候的事?从去年开始,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后,国家现在已经取消了晚婚晚育了。但从2016年开始,无论生育第一胎,还是第二孩,休假天数是一致的。即国家规定的98天再加上本省的规定天数,共148天,即98加上50天。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一、《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二、《广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发放;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
晚婚假期目前已经取消。从婚假上可以看出来。国家规定的法定婚假一般是三天。但是每个地区可以在此基础上自行增加婚假。婚假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八天,也就是31天。并没有规定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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