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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若干年不行使而消灭,盖期确保交易之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盖以请求权永久存在,足以碍社会经济之发展。王泽鉴先生总结时效存在有四点理由:1、保护债务人,为避免因时日久远,举证困难,致遭受不利益; 2、尊重现存秩序,维护法律平和; 3、权利上睡眠者,不值保护; 4、简化法律关系,减轻法院负担,降低交易成本。
申诉也要有诉讼时效限制,如果你现在的申诉距前一次主张权利的时间距离超过两年,申诉就过了时效.但是有一条是明确的:县法院材料丢失,怎么丢失的,谁丢失的,谁应当对此负责.你应当追究此事.如果你的查封在先,第三人不能对抗你的债权.除非他是优先于你偿付的债权,如银行贷款税款等.
《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4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应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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