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经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者代理的房屋买卖,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网上签约。...
经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者代理的房屋买卖,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网上签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对房地产交易和中介服务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进入有关单位办公场所、经营场所现场进行检查;(二)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三)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四)拍照、摄像、记录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情况;(五)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停止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履行前款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不少于二人,并出示执法证件。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及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合法方式将其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二)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三)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向社会公开销售的房屋。(四)商品房预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以在建的商场、铺面、市场摊点或者办公用房向社会公开招租和以在建商品住宅、楼对外出租的行为。(五)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人,并由购房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六)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购房人,并由购房人支付或者房价款的行为。(七)返本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八)售后包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出租人、承租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公安、房地产、工商、税务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03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