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该案例的提问者必须明白,如果女方没有离婚,那么其是不能与女方恋爱或者结婚的。具体原因有以下两点: 1,如果当事人与没有离婚的人恋爱或者同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则构成重婚;如果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对外不以夫妻名义相称,但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从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稳定程度等综合考虑,有时也会依法认定其构成重婚。 对于已经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而没有同居的男女一方,在没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之前,又与第三者登记结婚或者形成事实婚姻的,认定为重婚。 对于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在案件审理或上诉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认定为重婚。 有配偶者因遭受自然灾害外流谋生而与他人结婚的;因配偶外出长期下落不明,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又与他人结婚的;因被拐卖后再婚的;因强迫、包办婚姻或者婚后受虐待外逃而又与他人结婚的,在这些情况下,由于受客观条件所迫,且当事人主观恶性较小,不以重婚论处。
偶尔同居,不能定为重婚罪。如在公共场合表明或以夫妻名义相称,即涉嫌重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所谓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子,女人有丈夫,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仍然存在的人,即有配偶的人。
如果是如下情形,涉嫌重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1994.12.14法复〔1994〕10号) 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8人已浏览
826人已浏览
212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