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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那么法院不会采信。2、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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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姻一方出轨,另一方想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书证: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者邮件、对方写的认错书或者悔过书、一方对婚外情认可的相关信件或者邮件2、物证:对方和第三者进出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通讯记录等;3、视听资料:对方和第三者在公共场合亲密录像,对方承认自己出轨的相关录音;4、证人证言包括对方和第三方居住场所其他人的证言,如社区保安、邻居、物业等。此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的证据,不能作为评估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必须注意合法收集证据,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例如,为了检索出轨证据,侵入第三方住宅是侵权行为,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证,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若取证目的已经达到,为了泄愤而另行侮辱第三人的人身或精神,则构成侵权行为。
如果婚姻一方出轨,另一方想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书证: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者邮件、对方写的认错书或者悔过书、一方对婚外情认可的相关信件或者邮件2、物证:对方和第三者进出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通讯记录等;3、视听资料:对方和第三者在公共场合亲密录像,对方承认自己出轨的相关录音;4、证人证言包括对方和第三方居住场所其他人的证言,如社区保安、邻居、物业等。此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的证据,不能作为评估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必须注意合法收集证据,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例如,为了检索出轨证据,侵入第三方住宅是侵权行为,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证,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若取证目的已经达到,为了泄愤而另行侮辱第三人的人身或精神,则构成侵权行为。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要有证据链互相印证,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 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比如说,邮箱是谁的、邮件是谁发来的、那个人的真实身份是什么等。 另外,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很难被法院采信。 2、保证书 “白纸黑字”难否认 在婚外情被配偶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 在诉讼时,一方出示了保证书后,对方有可能指出该保证书不是自己真实意愿的表示。但是如果对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能证实自己的说法,该理由通常不会被法院采信。 因为夫妻双方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在写这份保证书的时候应该能预知将带来的后果。 3、照片 效力有限难“作证” 很多人为了掌握配偶有外遇证据,往往会聘请“私家侦探公司”的人员对其进行跟踪,然后拍摄下照片。 因为证据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在操作的过程中要好好的考察侦探公司对婚外情证据的理解,确保证据的合法性。 4、录像 偷拍时地点只能在自家 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此类证据采集难度比较大,也容易引发冲突,而且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所以一般不提倡使用。 要能证明未被修改过 夫妻双方就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对方。如果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对方对其外遇行为予以认可,那么该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 因为现在的一些数码录音资料有修改的功能,所以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录音资料时,要能证明其是未经修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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