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骑电动车撞人后,要根据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进行按责赔偿。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构成伤残...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一)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闯红灯将他人撞伤或撞死,虽违反交通法规,但不能免除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超出的部分不承担;同时,在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承担的比例不会超过一半。剩下的部分,则由驾驶人自行承担。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在实践中的做法是,无证驾驶的肇事者赔偿了受害者,无权再向保险公司追偿。 如司机没有无证驾驶,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驾车,在保额内扣除医疗费用中的非医保费用需车主承担,其他由保险公司100%赔偿。
依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责任;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贵州省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2019年贵州省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相关数据。1、2019年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592元/年;2、2019年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716元/年;2、2019年贵州省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相关数据。1、2019年,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788元/年;2、2019年,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9170元/年;以上数据来自2019年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残疾系数×赔偿年限。2、死亡赔偿=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丧葬费=上一年度被诉法院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抚养人生活费=被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人民币/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医疗费+医疗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受害者误工收入(每天/月/年)×误工时间。8、护理费=当地医务人员同等级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于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12、营养费=受害者伤残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13、直接财产损失=受损财产的直接损失(需要鉴定)。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残疾为基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5人已浏览
337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