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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哺乳假的规定是,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对于哺乳未满1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女...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26条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2、《劳动法》第2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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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条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结合你的具体情况,一般不安排夜班,【哺乳期按照八小时工作制,可以除去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劳动法》规定,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哺乳禁忌劳动,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婴儿的女职工,其单位应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母乳喂养(包括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每次母乳喂养一个婴儿,每次母乳喂养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两次母乳喂养时间,可合并使用。母乳喂养时间和单位母乳喂养往返时间,视为劳动时间。女职工在哺乳期间,单位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哺乳期禁忌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从事夜班劳动。根据《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间内,单位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哺乳期禁忌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但一般不得安排超过县(区)。
【女工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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