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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酒驾撞死了人,承担事故的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其行为就触犯了《刑法》第133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
根据事故认定书上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划分进行赔偿。可以与死者的家属协商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成,根据受害人的户口按照城镇或者农村居民的标准进行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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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偿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亲友处理丧事所产生的必要合理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
如果因事故去世了,那么是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的,但是死亡赔偿金和死者的年龄、户口、伤残情况等有关。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情形,可能赔偿以下多个法定赔偿项目: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其他财产损失等费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事故是发生在广东-中山吗?有没有报警?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什么户口?具体是什么车辆发生的事故,能不能具体描述一下事故发生的情形?具体是什么时间死的,当场死亡?住院死亡?出院后死亡?想要在哪里起诉?有没有交警部门的酒精含量检测报告?死者生前是什么户口?如果是农村户口在城镇有没有固定的收入或住房?具体已经在城市生活多久了?有什么相关的证据可以证明吗?
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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