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法律规定:《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第十条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法律规定:《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41条: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来说,十五天陪产假比较常见。陪产假在《劳动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一般都规定于各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其性质为各地政府发布的地方法规,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十八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的医疗期限,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时间,可以享受三到二十四个月的病假医疗期限,所以员工的病假最多可以请24个月,但必须由医院出具病假。第三条企业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需要停止工作和医疗时,应当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至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限: (一)实际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为三个月; 超过五年的是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在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是十八个月; 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的,应增加产假15天的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6人已浏览
222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2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