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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调解在诉讼的各阶段、各审级中均可进行。具体来讲,法院在案件受理之后开庭之前可以进行调解,在庭审过程中可以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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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须在遗嘱上签名,而由一见证人代书、月,代书人。第二,代书遗嘱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内容,并注明年、日第一,代书遗嘱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
(一)调解的开始法院调解无论在哪种程序和哪个阶段适用,它的开始均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二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审判人员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的意见,讲明调解的好处、要求和具体作法,并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用简便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和证人到庭,为调解的进行做好准备。(二)调解的进行法院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独任审判员主持。根据案情的需要,调解时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当事人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参加,被邀请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以及当事人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积极协助法院进行调解。这种做法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顺利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法院调解时,双方当事人都应出庭,原则上要采取面对面的形式进行调解。但必要时也可以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当事人不能出庭而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调解的,必须有当事人的特别授权。对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调解,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在一般情况下,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除了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同对方协商外,对于是否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应当采用判决方式确认。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调解可以在法庭上进行,也可以到当事人所在地进行。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然后,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阐明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当事人就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审判人员可以提出建议方案供双方当事人参考,但是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建议方案。当事人双方或者单方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调解协议通常是在调解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应当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或者经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法定诉讼代理人签名。(三)调解的结束调解的结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因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一是因调解不成,未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对于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法院也是要建立在对案情有基本了解的情况下才能主持调解工作,在调解的过程中,应该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不过,对于诉讼活动当中的原被告来讲,法院的调解不具有强制性,所以不是必须要接受法院的调解方案的。
一审程序: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复印件送达被告3。被告应当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法院应当在5日内将答辩书复印件送达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应当在3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院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出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阅读测试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的最终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时,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可以调解的,也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二审程序: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书应当由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根据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数提出复印件。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二、法院受理3、审理程序大致与一审相同,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审查范围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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