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股骨头坏死应与手术创伤有关。本律师专业建议:(1)为保证鉴定公平公正,【切记不要做医疗事故鉴定】;(2)为防止医院篡改、伪造、销毁病历,应立...
医院,责任事故的责任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认定医疗责任。根据《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而且认定是否是医疗事故需要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看到你遭遇的这种情况,心里着实憋着一股火,根据我多年担任医院法律顾问的实际工作经验来看,我的意见是: 1、这种医院也是大医院,因此没有人敢拍板说他们错了,由他们来担全责,对你们进行全面赔偿,所以医调委根本就不用去,徒增烦恼,延误时间; 2、你的这种情况属于误诊和重大医疗过错,就损害的结果来看,你本是问题并不引发这种损害结果,即使手术有风险也不会包含这种情况,所以医院应负全责; 3、此种损害结果已构成残疾,在诉前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如果可以的话,也可以医疗过错鉴定、包括误工、后续治疗、营养等费用的鉴定,如果条件不行的话,也可以在诉讼中申请法院进行鉴定。 其他的问题,待鉴定结果出来后,再增加诉讼请求。
受害人因医疗过失遭受人身损害,在医院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后,能否再提出要求医生或医院承担一般侵权责任的请求我们认为不能,理由是: (1)、医疗事故责任本身就是一种侵权责任,虽然理论界对医院与患者间关系有不同认识,但审判实践中对医疗事故一般均是按侵权进行处理。 (2)、医生给患者的治疗行为是执行职务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款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3)、即使因法律关系认识不同,医院对医疗事故按合同责任承担了赔偿责任,按《合同法》第122条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规定,受害人选择违约责任后就不能再选择侵权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07人已浏览
640人已浏览
1,382人已浏览
3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