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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到期,补签合同可以经过协商后,按照一般租房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进行。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即使仍按原协议履行或改动的权利义务条款较少,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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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可以重新签订一份包含以下条款的租房合同: 1、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 2、房屋概况; 3、租赁期限; 4、租赁用途; 5、租金; 6、双方权利义务; 7、违约条款; 8、纠纷解决。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合同应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租房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的,承租人可以直接退租,退租时应当保证租赁房屋没有损坏,此时可以要求房东退押金。如果没有直接退租继续使用租赁物的,房东对此也没有异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的续租。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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