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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情形如下: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三)一方以欺诈、...
1、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股东转让股权的时候,已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并且转让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不不能单位方面撤销的,但双方协商同意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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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撤销,但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属于法定可撤销的,可以撤销。股东基于重大误解转让股权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或者股东被欺诈、胁迫转让股权的,也可以依法撤销。
股权赠与是一种无偿的股权转让。虽然我国《公司法》并未设置有关股权赠与的直接相关条款。但实际上,股权赠与、股权继承等都应当属于特殊形式的股权转让,股权赠与应当看成是一种无偿的股权转让。 《公司法》对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上述规定属于常见的股权买卖的股权转让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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