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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其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被许可人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
重新报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报送合同备案: 变更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的; 变更许可使用商标的期限的; 许可使用的商标所有权发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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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商标是指外国商标所有者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或是我国出口商品的注册商标。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即涉外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的办理则需提交备案格式正副本各l份,合同副本3份。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制度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根据《商标法》第40条第3款规定,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备案。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刊登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
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2、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专有权人(商标使用许可人)与商标使用被许可人,就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及相关事项进行约定的合同。除经双方约定达成一致的普通合同条款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一般应当包含许可使用商标的内容、许可使用范围、许可使用年限、许可使用种类等条款。 4、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经商标使用许可人和商标使用被许可人签署后便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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