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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少缴社保,劳动者可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
向当地人社局举报,并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费用。《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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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及时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同时用人单位欠缴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
企业补缴社保怎么办理?各地方各不相同,以北京市为例:北京企业补缴社保办理程序: 经单位申请,可补缴当年度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须同时补缴),跨年度补缴须到北京市崇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申请补缴。 1、存档卡(IC卡)。 2、填写《北京市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表四)3份,单位盖章; 3、填写《北京市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1)3份,单位盖章; 4、填写《北京市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2份,单位盖章; 5、填写《北京市用人单位与参统人员补缴失业保险费明细表》2份,单位盖章; 6、填写《北京市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变动情况表》2份,单位盖章; 7、填写《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基金单位补缴表》2份,单位盖章。
1.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有三种解决方法: 办法一: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机构举报。 办法二:辞职后再仲裁,要求单位进行经济补偿。 2.这个方法可以获益补偿,也就是22个月的工资,同时还可以要求社保局责令公司补缴2年的社保,此处参照办法一。要注意提起仲裁的理由是:单位不缴纳社保。 办法三:仲裁诉讼至法院。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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