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灵活就业人员只能购买社保和医保,工伤保险是不能购买的,因为你没有和任何企业签订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
满足以下条件,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退保是可以退: 1.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 2.参保人员出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不管是有缴费记录之前年份未缴费,还是有缴费记录之后的缴费断档,均可按补缴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10年为2270元)或其60%(即1362元)为基数,按20%的比例进行补缴。有缴费记录之前年份未缴费可追补至1995年9月。 2、从未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想要参保的话,由本人自愿提出书面参保补缴申请,按属地管理原则,经当地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后可办理参保手续,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3、补缴基数和比例为:以办理补缴手续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或其60%为个人历年补缴缴费工资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当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制度实施后(株洲为1995年9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含利息)。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交保险续保流程如下:1、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至社保大厅;2、办理社会保险续保,也可以开通银行卡划扣功能,避免再次断保。灵活就业人员需要缴纳的医保与养老保险,都是累计计算缴纳年限的险种,所以即使断保也不应该后续缴纳,但是会影响医保的使用。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分别选择三种缴费比例,交纳医疗保险费: 1.参保人员原来参加过城镇职工医保的按10%比例缴费。根据长沙的最新政策,这一缴费比例已由10%下调为9%。因此,此类参保人员的2009年度(全年)应缴金额:1940×60%×9%×12+90=1347.12元。此类参保人员建有个人账户,可发放医保卡。 2.从来没有参加过城镇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按5.6%比例缴费,根据长沙的最新政策,这一缴费比例,已由5.6%下调为4.9%,因此,此类参保人员的2009年度(全年)应缴金额为:1940×60%×4.9%×12+90=774.43元。 3.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灵活就业人员,按4.8%比例缴费,根据长沙的最新政策,这一缴费比例,已由4.8%下调为4.2%,此类参保人员2009年度(全年)应缴金额为:1940×60%×4.2%×12+90=676.66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2人已浏览
591人已浏览
512人已浏览
4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