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户口本掉了,可以带着身份证和村委会证明到派出所补办。《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本遗失是不用挂失的,户主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在户籍所在地直接补办,补办需要户主填写一份申请书,,交6元工本费,打印一下,就好了。这是户口簿掉了怎么补办的处理方式?
首先,请确认你的户口本已经遗失。如果确人已遗失,户主本人应在第一时间到派出所找寻户籍民警,挂失并提交申请。带上个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前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民政大厅,填写户口丢失补办申请单,即可立即补办,当天申请当天打印补办。当然,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无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由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92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1,1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