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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影响。你好,你需要证明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伤害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受伤,有了这些证据材料后,你可以自行去申请工...
如果伤愈了,可以辞职,但如果没有经过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程序的话,三个“一次性赔偿”就没有了,岂不可惜?而且,你辞职了,就意味着放弃了今后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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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申请工伤认定,属于工伤就是确定的了。 从受伤之日起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止,均属工伤医疗期间,这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因此,劳动能力鉴定晚做,对伤者有益无害。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出来,意味着工伤医疗期间结束,如果不工作,就没有工资了。 现在厂方不发工资,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如果经济上允许,也可以先不理会,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一并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意见】员工受伤,已经认定为工伤之后,在员工伤情稳定时是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判定伤残等级的。和是否辞职并没有直接关系。
1、员工工伤事物还没有处理完成,那么员工是不能再此时解除劳动关系的,因为伤残等级结果还没有出来,那么此时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对员工获得伤残补助金是会增加困难的。2、如果员工有伤残等级,那么是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3、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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