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证件以及女方近期孕检证明,并同时附加符合特殊情况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持《服...
现行《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育龄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提倡已生育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子女的夫妻选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证件以及女方近期孕检证明,并同时附加符合特殊情况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持《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一式四份的《再生育申请表》,其中: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的,应有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的鉴定结论材料;再婚的,应附有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丧偶的死亡证明书;患不孕症的,应有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鉴定书;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要出具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只生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等等; 2、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将填写好的《再生育申请表》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再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 3、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人的《再生育申请表》三个工作日内加具意见,将加具意见的《再生育申请表》连同申请人其他证明材料在五个工作日内送交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审批机构审批; 4、审批机构接到《再生育申请表》后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审批后及时将《再生育申请表》发还村(居)民委员会,并在审批完结后五个工作日内报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备案。审批机构审批再生育的申请,采取集体讨论的办法进行,对符合生育规定的,签署同意意见;对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 5、村(居)民委员会收到发证机构的审批意见后,应将审批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妻名单张榜公布三十日,接受群众监督。张榜公布期满,群众无异议的,村(居)民委员会将持证人《服务证》送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加盖公章后再送还申请人。
【1】如果这事是真实的,可以问妻子怎么回事。问弟弟怎么回事。【2】如果怀疑生的二胎不是你的子女,你要有证据,可以暗地里做一下亲子鉴定,不要冤枉你的妻子。【3】如果夫妻感情确实破裂,丈夫可以选择和妻子离婚,不能协议离婚,就去法院起诉离婚。大孩子归丈夫扶养,生的小孩归妻子扶养。分割婚内财产协商解决。对于这个弟弟以后敬而远之。
2017年1月5日,中央明确了两个以内的孩子不需要审查。这意味着生两个孩子不需要标准证。目前,在江苏、湖北、山东、黑龙江等地,生育第一个孩子已经不需要办理标准证了。卫生计生部门通过婚姻登记、收养信息、户籍登记等多种方法,可以掌握市民的婚姻、怀孕和生育信息,防止因取消生育审查而发生的登记、登记。一孩审批变为实行一孩生育登记,是指生育第一个孩子,不需要进行审批,只要备案就可以。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均没有生育过的,怀孕后即可持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进行登记,自主安排生育,无需申办一孩生育服务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9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342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