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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买卖已过户的一般不能解除买卖合同,但存在法定撤销事由的可以申请撤销。 2、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对于取得的房产...
房屋已交付,可以解除购买合同退房的有以下事由: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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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买卖已过户能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买方需要返还房产,卖方需要返还购房款。 2.合同解除需要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以及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是才可以解除。
第九十五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房屋买卖已过户的一般不能解除买卖合同,但存在法定撤销事由的可以申请撤销。 2、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对于取得的房产应当予以返还,带齐房产买卖合同及相关资料注销登记备案。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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