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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三人以上聚餐即为聚集。在疫情防控阶段,全体党员及其公务员以及政治领导干部,都需要提高自身的领导地位,带头贯彻响应国家防控措施,禁止...
在职工食堂就餐发生事故致害应认定为工伤,因为职工的就餐行为是发生在工作时间前后,并且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行为。 《工伤保险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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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纺织厂女工王小姐说,她平时都在工厂食堂进餐。有一天上班时,她发现皮肤红肿、瘙痒,到医院被诊断是皮肤过敏,怀疑是中午在饭堂吃虾引起的,为此花了不少医疗费。王小姐认为自己应该被认定为工伤,不是说在单位食堂吃饭得病算工伤吗劳保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有关规定,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视同工伤,享受工伤待遇。王小姐这种情况虽然有可能是在单位食堂就餐引起的,但显然不属于急性中毒。这位负责人解释,“视同工伤”的情况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积劳成疾不算职业病某电脑公司的伍先生说,最近他因心包积液住院治疗。医生说主要原因是劳累过度。伍先生回想起3个月前,公司接到一个大型软件工程,由于一定要在元旦前完成,公司采取了“封闭作业”的方式,连续加班两个多月。他说,肯定是因此而积劳成疾,应认定为工伤。某电脑公司的程序员陈先生说,他得了颈椎病,整天对着计算机,本来的近视现在又加深了,最近又得了痔疮病。陈先生认为,自己的病是因长期伏案工作所致,属职业病,应该认定为工伤。对这些问题,劳保部门有关负责人解释,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调整并公布”。目前共有10类115种,凡不是职业病目录中的病,都不属工伤保险范围。伍先生和陈先生的情况都不在目录范围内,不能算工伤。
餐饮服务经营者、市场内的食品加工销售点和单位食堂应当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人,确保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符合餐饮业卫生规范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市场内的食品加工销售点和单位食堂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禁止在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市场内的食品加工销售点和单位食堂存放、使用亚硝酸盐。
公司降薪要与员工协商,协商一致的话,法律是允许降薪的;企业强制单方面决定员工降薪,一般来说是不合法的;当然,如果单位本身薪酬结构中有绩效工资或浮动工资部分,正常的绩效考核导致薪酬合理调整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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