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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方式如下: 1、内部转让的,需经双方基于自愿原则,依法订立转让协议,并办理变更登记; 2、外部转让的,需经转让人提前公告,召开股东...
1、交易双方进行洽谈、对进行交易的事项进行初步确定; 2、通知各个股东,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3、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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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时,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法第三条,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属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属公司所有。在转让时,也将其股权所对应的股东针对公司的财产权益、管理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了。也即股权转让价款中应该包含未分配利润的对价,不能另行核算。如果依据,符合条件的股东作出决议,在股权转让前实施利润分配,股东获得红利,而公司的资产价值相应减少,价款也会相应减少。如不进行未分配利润的分配,股权转让时,转让方纳税按照其增值额缴纳所得税,这部分未分配利润数额一并作为应税所得;如实施利润分配,则转让方分得的红利纳入转让方整体汇算清缴范畴。如转让方其他业务亏损,先进行利润分配,可达到一定节税效果。这是个复杂税法问题,操作之前,建议请专业律师进行分析和评估。
股权转让不需要公证的,但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时,当事人可以采取公证: 1、转让双方对有关事项存疑时; 2、当事人一方不到亲自到场签约委托他人代办时; 3、双方认为有必要公证时;立据公证为其他用途时。但不公证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效力。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新《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立股东名册,记录下列事项:股东姓名或者住所;股东出资额;出资证明号。记录在股东名册中的股东可以根据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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