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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下列情况现房购买人可主张退房或解除合同:(1)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超过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2)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买...
购买商品房在下列条件下可退房: 一、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二、开发商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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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现以下情况,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1)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在没有告知购房人房屋已经被抵押的情况下卖房,合同无效,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的。 (3)房屋交付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 (4)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 (5)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6)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 (7)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日期未能交房,如果超过了3个月的合理期限开发商仍无理由延期,则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8)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购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购房人则可以要求退房。购房人入住多年后无法拿到房屋产权证的,购房人也可以要求退房。 (9)开发商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10)因开发商原因,购房人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或无法办理商业按揭贷款的,可以依照合同规定退房。
商品房可预售的情形有: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情况如下:1。已交付所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3。根据预售商品房的计算,开发建设资金达到项目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报告预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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