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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2、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3、没收全部...
没收财产的方式有选科式和并科式,即独立适用和共同适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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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一共有三种适用的方式: (1)得并制,即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的方式。 (2)必并制,即并处没收财产的方式。 (3)罚金与没收财产择一必并制,即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方式。
没收财产的两种方式: 1、选科式。 2、并科式,即在对犯罪人科处生命刑或自由刑同时判处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的方式具体有哪两种 没收财产刑罚有以下两种执行方式,分别是: 1.选科式。刑法分则对某种犯罪或者某种犯罪的特定情节规定为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既可以适用没收财产,也可以适用其它刑罚,由法官酌情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这里,没收财产与罚金可以选其一而判处,如果选择了没收财产,则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 2.并科式,即在对犯罪人科处生命刑或自由刑同时判处没收财产。我国刑法分则对没收财产在多数情况下作了并科规定,这种方式又可根据是否必须科处没收财产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必并制,指在判处其他刑罚的同时必须同时并处没收财产。例如《刑法》第383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是得并制,指在判处其它刑罚的同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例如《刑法》第271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在这里,可以适用也可以不适用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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