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 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
“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渠道,向社会公众或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一般会涉嫌非法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付息。除了货币形式,还本付息还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非法集资主要有以下几种:1。通过发行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来吸收资金。2、将物业、房地产等资产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三是以民间会社的形式非法集资。4、以签订商品分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非法集资。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6、以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7、以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非法集资。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建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店、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进行非法集资。9、以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非法集资;10.以电子黄金投资的形式非法集资。
1、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 2、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面对某些官方人员与非法集资企业的“大合唱”,我们实在很难说一定是后者将前者“拉下水”,很难说前者只是“无意间”沦为“活道具”而成了“从犯”。 3、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绝不能放过这些面目暧昧的“活道具官方人员”,只要他们参与了非法集资的“演出”,无论只是收取了出场费,还是接下来还有更进一步的运作,都必须为此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
非法集资诈骗业务员是否有罪,应当根据具体案件和《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利用欺诈手段非法集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导致集资资金无法返还的;(二)挥霍集资资金,导致集资资金无法返还的;(三)携带集资资金逃逸的;(四)将集资资金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搞假破产、假破产、逃避返还资金的;(七)拒不说明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集资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的目的应当区分情况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的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涉及的集资;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9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