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内容有哪些?

2022-09-12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按下列规定核定:(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每满一年领取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二)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十年的,每满一年增领两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三)累计缴费时间十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领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应领取而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保留。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