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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房二卖纠纷处理

2021-12-22
1、如果两份合同均未登记,且目标房屋尚未交付,则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状态,应优先考虑签订在先合同的履行情况。2、两份合同中的一份已转让登记,另一份未转让登记(无论房屋交付给哪一方)。由于房屋转让登记属于物权变更范畴,根据物权对世原则、物权宣传原则和物权优先于债权原则,确认已转让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3、当第一个买方在转让后出售第二人时,由于卖方此时没有所有权,第二次出售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销售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买受人可以要求终止合同,返还已支付的购买款项和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购买款项两倍的赔偿责任:(1)商品房销售合同签订后,卖方未通知买方将房屋抵押给第三方;(2)商品房销售合同签订后,卖方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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