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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原来都是农村,在农村有一套自己的房屋。1996年,我丈夫因病去世。2000年,我与女儿搬出农村,并将户口迁出。近日,我想将原在丈夫名...
1、配偶一方死亡,婚姻关系自动消灭,而不是离婚。因为在我国离婚有且只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也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 2、《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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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的婚姻是属于事实婚姻,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其次,若你丈夫的父亲已经去世了,那么,你房子继承下来后就归为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若要离婚,可以分得一半,若你有证据证明你丈夫与他人同居,那么会可能多分点; 再次,只要能证明案件的证据,你都可以准备; 最后,你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都是几十年的夫妻了,子女都长那么大了,离婚的问题你最好要考虑清楚,好好和对方沟通下.
您的情况要具体分析。 首先,要看您丈夫与其继父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如有则可以继承,如没有则无法继承; 其次,在可以继承的请款下,要看其继父的财产是什么时候取得的。第一套房屋,其继父只有一半的份额,您丈夫只能在这个份额内进行分割;第二套房屋如是其继父与其亲生母亲共同财产,其享有合法的继承权,既可以继承其养父的份额也可以继承其母亲的份额。 另外,如其继父同意,也可以遗嘱或者遗赠继承。
丈夫去世后再婚需要戴以下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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