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可以改名字。居民在18岁之前国家允许每个人可以改一次名字,先写一份申请,未成年子女,可由其监护人带其本人,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去当地公安分局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改名字。居民在18岁之前国家允许每个人可以改一次名字,先写一份申请,未成年子女,可由其监护人带其本人,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去当地公安分局现行备案,审查,待条件审核完毕,符合改名条件的,由当地公安部门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为了更准确的分析并能够帮您解决您的问题,也避免A律师团队的法律咨询成果的精髓被他人窃取。请您与专业处理此类案件的A律师团队进行本网站中的“一对一”免费咨询。点击本律师头像下方的“向他提问”即可一对一沟通。对于黑龙江省之外的案件,A律师团队只针对于网站中一对一咨询部分做详细解答。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93人已浏览
872人已浏览
543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