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已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员应当发给居住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的申请,可以发给居住证:(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4)已办理酒店业住宿登记的。
1、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流动人员;2、在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或以上的,办理有效期最后为六个月的;3、流动人员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六个月或以上的,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凭就业、经商证明材料可办理有效期为三年的居住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个人需要申领居住证外,可以不发给居住证:1、未满十六周岁或者已满六十周岁的;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3、在本省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申报暂住、申领《暂住证》的对象范围凡常住户口不在本市行政区内而来本市从事经商、务工和其他经济活动以及外出探亲、访友、参观、旅游、治病、学习、出差等需暂住7日以上的人员,必须申报暂住登记。其中来广州地区从事经商、务工和其他经济活动,年满16周岁的外来暂住人员,在申报暂住登记的同时必须申领《暂住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3人已浏览
543人已浏览
452人已浏览
2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