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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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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2、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离婚诉讼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诉讼离婚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离婚损害赔偿纠纷的起诉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双方同意离婚,离婚后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但当事人在同意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双方诉讼离婚的,离婚后能否请求损害赔偿,应当根据以下具体情况确定: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同时提起离婚诉讼。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被告不同意离婚或者不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被告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离婚后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诉讼离婚有过错的一方不支付赔偿金的,另一方可以在法院判决后,判决书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采取冻结、扣押、查封过错方财产等强制执行措施,强制执行其财产支付赔偿金。注意强制执行申请有期限,期限为两年。 如果法院执行时发现对方无财产可执行的,会中止执行,但发现对方有财产时,仍可以恢复执行,不会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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