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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们都很向往企业白领或艺术家、作家这样一些体面的工作,但是其实城市里的建筑工人也很了不起。因为他们的劳动才得以建筑起一座座高楼大厦。四川德卓律师事务所孙芳律师解析。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优先权,是指当不同性质民事权利发生竟合冲突时,债权人就其所享有的某种债权或某种民事权利依据法律的特殊规定,优先于其它民事权利受偿或实现的一种权利。因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在建设工程所涉诸多法律关系中,建设工程承包人基于建设工程承包法律关系实施的建设工程施工行为所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债权依据法律的特殊规定优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价款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协议,确定合同价款。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工程价款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或者承包人任何一方都可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并且承包人还可要求发包人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欠付工程款利息。发包人不得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扣除工程折价补偿款中所含利润。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要求支付工程价款。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有权要求支付工程款,但应当承担修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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