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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里并没有虐待儿童罪这个罪名,有虐待罪的规定: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
构成虐待儿童,类似案司法机关经常用行政处罚来代替刑法罪名。犯虐待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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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开始,有十余名幼儿家长反映朝阳区管庄红黄蓝幼儿园(新天地分园)国际小二班的幼儿遭遇老师扎针、喂不明白色药片,并提供孩子身上多个针眼的照片。 虐待幼儿的法律责任今日获悉,多名北京红黄蓝幼儿园新天地分园孩子家长已到朝阳区管庄派出所报案,称幼儿园园长和老师涉嫌猥亵。朝阳区教委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教委已获知此事,已成立工作组进驻幼儿园调查。朝阳警方已介入事件调查。目前,幼儿园工作人员表示院长正在配合警方调查因此无法接受媒体采访。 今日中午,朝阳区管庄红黄蓝幼儿园,园方工作人员表示,照片不可靠,希望澄清罪责,目前幼儿园运转正常,员工都处于工作状态中。
施虐幼儿园老师致受虐儿童人身损害时,应当承担幼儿教师虐童法律责任。受虐儿童的监护人可以向施虐老师主张,也可以向幼儿园主张。施虐老师与其所在幼儿园之间承担的是连带赔偿责任。 施虐幼儿园老师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赔礼道歉、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但是,现实中,一般受虐儿童所受的身体伤害很轻微,这就使得受虐儿童的监护人主张赔偿时陷入困境,能获赔偿的项目和金额也微乎其微,只有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官可以凭自由裁量权多判一点。受虐儿童的监护人基于诉讼成本与收益的考虑往往会放弃诉讼的司法保护。 行政责任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63条第二款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不够成犯罪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幼儿园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当承担责任。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被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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