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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前应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通知当事...
《行政强制法》 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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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行政强制措施的方法:询问执行人员是否报其负责人批准;检查执法人员是否超过两人;是否出示执法文件;是否履行通知义务;是否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和辩护。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制定。但是,如果法律尚未制定,属于国务院行政权力事项,行政法规可以制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紧急情况下,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办理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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