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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
1、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有: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加强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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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有: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制定。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备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制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划及年度计划。 (三)制定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规划及年度计划。 (四)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 (五)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六)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实施委托范围内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七)对工程监理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八)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包括企业内部试验室)实施监督管理。 (九)参与工程质量检查员的培训、考核、注册、年审等工作。 (十)建设工程的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 (十一)在工程保修期内对保修工作进行监督。 (十二)对工程质量监督系统的工程质量投诉工作进行指导,受理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并对其进行调查、协调和处理。 (十三)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仲裁和处理。 (十四)负责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粉煤灰综合利用的发展与应用管理工作。
1、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有: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制定。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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