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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是指对涉案嫌疑人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实行的强制措施,被关在“看守所”的人还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罪犯,所以,关在看守所不等于“有罪坐牢”,也...
这取决于情况。仅被刑事拘留,未被法院依法判决的,不得留下案件记录。只有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才会留下案件记录。案件记录通常是指某人过去犯罪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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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符合减刑条件,可以减刑。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在看守所服刑是可以减刑的。 第一、被判刑一年,在看守所服刑的,如果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所规定的条件,可以减刑。 第二、要争取减刑的,首要的是要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或者在看守所内争取有立功表现,经监管部门审核符合减刑条件的,会提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减刑。 第三、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第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第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的,经查证属实的;第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第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第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第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服刑人员的亲属、监护人、律师等人可以向监狱申请探视服刑人员,探视服刑有员要办理相关的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罪犯的亲属、监护人,是指因婚姻、血缘和收养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养父、母,养子、女,继父、母,继子、女以及兄、弟、姐、妹等。 《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暂行规定》 第二条监狱依法保障律师会见在押罪犯的权利。律师会见在押罪犯应当遵守监狱管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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