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将老板列入黑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一)作为...
凭欠条写好诉状,要知道对方的名字、大致年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然后带自己身份证到对方居住地区县法院去立案。如果本人时间上不方便,建议委托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1、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投诉电话:12333; 2、法律依据: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1.自然人的借债成立需要两个要件,一是存在借贷合意,二是事实上托付借债。 2.借条只是借债关系的一个反映,无借条并不意味着不成立借债关系。 3.如果你是现钱托付借债,你又无证人证言、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时,当另一方否认借债关系存在时,你很难尽有举证职责。 4.如果你有汇款凭证,可依据此提诉讼讼。 5.另一方将你电话拉黑,隶属逃避债务的做法,构成违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44人已浏览
1,557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1,2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