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具体而言,买方的主要风险有: 1.卖方未按约交房。二手房交易中,卖方一般会利用其优势市场地位在合同中约定买方支付了大部分房款后才交付房屋给买...
具体而言,买方的主要风险有: 1.卖方未按约交房。二手房交易中,卖方一般会利用其优势市场地位在合同中约定买方支付了大部分房款后才交付房屋给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卖方未按约交房。 第二,卖方不协助办理过户登记,此类风险是所有二手房交易中最容易发生的风险。 第三,买卖交易无效的风险。第四,卖方不迁出户口的风险。
1、卖方提供证件不足导致银行不批货,中介作为专业机构应知晓办理贷款所需手续,但中介在双方签署购房合同前未向卖方全面准确地提示风险,未尽先合同义务,具有一定过错;2、按居间合同约定,如在过户日交中介费,现无法过户条件不成就,有权拒绝交纳;如已注明居间合同是购房合同附件,你所称同时撤销居间合同的抗辩具有一定合法性,但就行业惯例而言两者是独立的,是否能同时撤销需要继续审查合同的具体规定;3、居间服务费的准确名称是“佣金”,中介费、信息费一般即指佣金,其具体范围是否有变化须视合同的具体约定。
在目前房地产市场情况下,卖方一般在交易中处于优势地位,但卖方有话语权,并不代表在房屋交易中就不存在风险,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需要注意: 第一是买方迟延付款的风险,从卖方的角度主要是通过让渡房屋所有权,转移对房屋的占有,从而获取房屋的价款,但是买方如果没有按时付款,卖方一般有权以不交付房屋、不转移房屋占有作为抗辩,当然具体得需要通过合同履行节点的设计来安排进行防范。 第二是买方不能足额付款的风险,二手房交易时,卖方通常会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以后,双方才开始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尤其目前多采用资金监管方式完成购房款支付,不能足额付款倒不会导致卖方在未收款之前即失去房屋所有权,但会因合同未能顺畅履行导致纠纷,提前针对这种情形设计相应合同解除条款,或者违约责任条款,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是房产市场下行时买方毁约的风险;当房产市场下行时,受买跌心理预期的影响,在利益因素的驱动下,买方反悔的可能性会加大,对此类风险,在拟定合同时设计相应违约责任条款,则是法律层面主要的防范手段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3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