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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民营企业从开始设立就留下了法律风险。这种风险一部分是由于国家对民营企业政策上的限定,也有一部分是由于民营企业故意而致。比如“夫妻公司”,...
民间借贷存在以下法律风险,贷款人提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风险;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具备贷款资格的风险。为了防范上述风险,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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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北京市建委发出购房风险提示指出,“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二)像小产权中的“乡产房”、“村产房”等并没有国家的产权证书,只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给的产权证,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抵押、流转。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购房人的利益将很难保证。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也不是法律认可的正式购房合同,如果房产出现纠纷,缺少法律支持。 (三)购买乡产权那样的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这样无形中会加大购房人的资金压力,增加购房风险。
网上贷款存在个人资料被盗用的风险。 首先,网络是一个开放的平台,网络本身就极易泄露个人信息;其次,申请网贷的平台如果不是放款方的官网,而是中介平台,那么申请信息,极可能发给平台上的所有放款机构,平台上良莠不齐的机构很难保证个人信息不被泄露;最后,不排除放款机构员工或者黑客获取个人信息之后二次出售,造成个人信息的大面积泄露。 在网上申请贷款,最好找官方网站申请,并且选择大品牌、知名度高、可信赖的机构办理业务。
有些人出资成为某公司的看不见的股东,也就是说出资成为股东,但名字没有登记在股东名单上,这是看不见的股东的范畴。看不见的股民有很大的法律风险。投资者注册为知名股东的原因基本相同,即明确其出资者的身份和权利。实际投资者暗中持股,有各种各样的理由。为了避免法规的限制,为了税收优惠,为了简化手续,为了相关交易,为了在幕后筹措资金,结果不一定是初衷。面对蒸蒸日上的公司业绩,着名股东可能以反客为中心,只承认实际投资者是债权人而不是股东,在实践中,着名股东大多平静地等待工作,以法定职权为隐名股东的攻势看不见。公司经营不善,出资不足,有名的股东和有名的股东可能面临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诉讼。在诉讼的硝烟中,过去的事实完全不同,在激烈的讨论中,当初的约定有了新的解释。隐名投资协议的效力如何,隐名股东能否成为有名的股东,能否退还股票等,经常成为争论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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