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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遗嘱和公证遗嘱哪个有效 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的遗嘱形式有五种,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其中...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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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⑥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 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少或者免去。
1、就真实性的效力上来看,肯定是公证遗嘱,是通过国家公权力认定的,毫无疑问是经过权威第三方认证的公证的遗嘱的可信度要高。 2、都是真实的前提下,内容相冲突,那么这涉及到一个法理的问题,肯定是先公证了遗嘱,后又跟别人签了遗赠扶养协议,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这种情况下,视为立遗嘱人用自己的行动更改了先前的遗嘱,这个行为在法律上是生效的,所以这种情况下是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如果不好理解,我举个例子,就好像一个人立遗嘱说将自己的全部积蓄10万元在他死后全部由他的大儿子继承,可是在他生前还是将这10万元中的五万给了他的小儿子,他死后,只能执行他剩下的5万的遗产,而不能追溯到他生前处理掉的5万元,他是直接用行动更改了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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