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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法定刑罚以下处罚的案件,应当根据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未抵抗的,上诉,抵抗期满后3天内向上级人民...
该案件很有可能已经延期审理,法院应该在核实相关证据,或者进入补充侦查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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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也要具体对待,不能一概而论。2、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当事人不起诉被告,仍然按照民事案件审理民事请求;如果原告想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并提出诉讼请求,案件可以移送刑事法院审理。3、如果是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如果发现案件实体内容涉嫌刑事犯罪,法院应裁定暂停审理,并及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移送具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
发现新的罪名即是漏罪:判刑后发现新的犯罪案件,应当重新审判按新刑期服刑。根据《刑法》第70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比如某人犯抢劫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执行10年后,又对其漏的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 8年。这时,就应当将前罪所判刑罚15年有期徒刑与漏罪判处的8年相加,在20年以下,15年以上决定应执行的刑罚。如果决定执行19年有期徒刑,那么,减去已经执行的10年,犯罪分子实际还要服刑9年。
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发现案件的全部或部分事实涉嫌刑事犯罪的,有两种处理结果: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法院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但根据民事法律规范判断,当事人之间构成民事法律关系,且不影响民事案件审理的,民事案件可继续审理。 2、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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