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受理...
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以后,双方的已经生效。如果双方对离婚协议中处理的孩子抚养权及的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发生变化,双方需要另行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以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已经办理了的离婚协议,是不能再更改的,去民政局也没有用。如果双方都同意,可以重新订立一份协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
针对不同的情况,离婚协议书的变更方式也是不同的: (一)办理离婚登记前,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 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是没有生效的。夫妻可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书,也就是签订新的离婚协议书;如果夫妻一方想变更离婚协议书,而另一方不同意的,那么想要变更的一方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行了,因为只要不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书就是无效的。 (二)办理离婚登记后,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此条我们可以看出,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如果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或变更。
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章。变更协议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变更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申请变更。同时,离婚协议也不是说可以变更无数次,一般情况下婚姻登记机构只受理一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