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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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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购赃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的行为。 2、“明知”包括“确知”与“可能知道”两种认识状态,其罪名的成立依附于“本犯”行为的罪名是否成立。收购赃物,是指大量购买赃物或重复购买某一类赃物。其目的不外乎两种:一是转卖营利,一是自用。买赃自用的情况又分两种:一是买赃供本人消费使用,一是供自己生产经营使用。 3、大量购买赃物供自己生产经营使用的行为是收购赃物罪的行为。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被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隐瞒或者隐瞒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隐瞒或者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定罪处罚:一、隐瞒或者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在3000元至10000元之间;二、一年内因隐瞒、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实施隐瞒、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行为;3、隐瞒和隐瞒的犯罪所得是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共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救灾、应急救援、防汛、特殊照顾、移民和救济资金;四、隐瞒、隐瞒行为不能及时查处上游犯罪,造成公私财产损失无法挽回的;实施其他隐瞒、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行为,妨碍司法机关追究上游犯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考虑社会保障状况,在上述规定的金额范围内确定本地实施的具体金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1、收购赃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的行为。 2、“明知”包括“确知”与“可能知道”两种认识状态,其罪名的成立依附于“本犯”行为的罪名是否成立。收购赃物,是指大量购买赃物或重复购买某一类赃物。其目的不外乎两种:一是转卖营利,一是自用。买赃自用的情况又分两种:一是买赃供本人消费使用,一是供自己生产经营使用。 3、大量购买赃物供自己生产经营使用的行为是收购赃物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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