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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转让注册商标是注册商标的主体发生变更,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
1、商标遵循自愿申请原则。商标不是必须要申请的,但是为了自己企业将来的发展,商标也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一些特殊行业商标是强制申请的。 2、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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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原则商标注册需要遵循下列原则:1.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我国大部分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主要指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生产经营者,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不得在市场销售。2.显著原则。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著作权)相冲突。3、商标合法原则。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禁止的标志。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标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4.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公告时,坚持申请在先为主、使用在先为辅的原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5.禁止抢注商标原则。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商标是否相似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因此相关公众的定义非常重要。相关公众是指与商标标注的某些商品相关的消费者,以及与上述商品营销密切相关的其他经营者。第二,不仅要对商标进行整体比较,还要对商标的主要部分进行比较,比较应在隔离对象的状态下进行。整体观察又称整体观察,是指观察商标的整体构成和外观形式,看整体视觉印象是否相似。比较的主要部分是指对文字、字母、图形等商标起主要识别作用的部分进行比较。第三,考虑要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所谓显著性,是指商标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即能够标明产品来源,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的属性。商标的显著性是商标保护的灵魂,是商标存在的土壤。如果一个商标失去了它的独特性,它将不再是一个有效的标志,而是一个可用的标志。显著性在商标意义上处于核心地位。它对商标的保护强度、商誉、保护范围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一旦显著性不存在,商标就会失去存在的意义或变得模糊。
商标是企业品牌文化的精髓,而企业的品牌形象的建立是企业为之奋斗的核心。 在相关的国家或者地区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才能进驻该国家和地区各大型卖场、超市。 企业一般在印刷厂印刷标签、包装或者在各种媒体上做广告宣传都需要出具相关品牌的商标注册证明文件。在国际贸易中,商标是极为重要的,国际间的贸易离不开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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