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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务便利类犯罪;该类犯罪是企业高管职务犯罪中危险性最高,也是数量最高发的犯罪,其客观上表现为贪污、受贿、挪用、自我交易、侵犯公司的商业机...
(一)将交付管理、经手、使用的财物据为己有这种犯罪方式是指,公司、企业的高管及其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管理、经手、使用的本公司、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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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 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 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如单位领导利用调拨、处置单位财产的权力; 4、出纳利用经手、管理钱财的权利; 5、一般职工利用单位暂时将财物,如房屋等交给自己使用、保管的权利等。 6、必须有侵占的行为。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
广义上的税务职务犯罪是指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利用自己所掌握的税收执法权或行政管理权,以牺牲国家或集体权益为手段,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包括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其他社会团体、企(事)也单位中依照法律法规或组织章程等从事公务的人员都可能出现的犯罪行为,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狭义的税务职务犯罪,即严格意义上的税务职务犯罪指只有税务工作人员才有可能发生的犯罪行为。 狭义的税务职务犯罪,专指《刑法》规定的只能由税务人员构成的职务犯罪,包括两个罪名: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和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税务职务犯罪,既有一般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也有其职业特点。
旁听职务犯罪的概念是:针对职务犯罪的情况,单位或者政府组织员工对于该案件的审理进行旁听,以起到警示作用,有效预防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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