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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量标准,或者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数额不满二十万元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
从主观上看,如果行为人真的不知道自己携带、运输、邮寄过境的是珍贵动物及其产品,即主观上没有故意,不能认为它们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和珍贵动物产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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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新刑法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量刑标准: 1、自然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4、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处罚。 二、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第五款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第一款、第二款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现行刑法对走私珍贵动物和珍贵动物产品罪的量刑规定如下: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走私国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产品,符合以下情况:(一)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在相关司法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二)走私珍贵动物产品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足百万元(三)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未达到相关司法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但该珍贵动物死亡或无法回收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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